美感生活美好行動
「美感明信片徵選」
一、活動緣起
藝術教育是培育國家原創人才、提升競爭力之重要學習領域,為落實藝術教育發展,教育部自103年起訂定「美感教育年」,希望將美感化為具體經驗與行動,引導學生從生活發現自己的美感,將美帶進生活,以扎根美感教育、提升全民美感素養為目標。
而為了實踐在生活中的美感,教育部規劃了「美感明信片徵選」,透過該活動,邀請全國學生及民眾可以共同來參與;同時這也是具有原創性的活動,民眾可充份展現美感與創意,讓自己的作品有機會可以出版發行限量典藏明信片。
二、辦理單位
1. 主辦單位:教育部
2. 執行單位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參加資格
1.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。
2. 應為參選作品之著作人。
四、獎勵辦法
1.優選者4名,每位各得獎金20,000元整。
2.優選之作品將製作成明信片並發行供民眾典藏及使用
五、作品格式
1.明信片尺寸(寬10公分*高16公分)
2.作品格式不限,無論是手繪、拼貼、電腦繪圖、攝影…等,皆可參與報名。
3. 報名之作品,一律以JPG檔格式來上傳報名(上傳JPG檔時請保留AI檔,並在需要印製優選者之作品時提供AI檔給主辦單位運用及印製。)
六、報名方式
至活動網站(http://web.topwin.com.tw/beautylife/index.html)下載報名簡章及授權書,並將授權書郵寄至(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-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美感生活美好行動
許
先生收)或寄到電子郵件(krr2900@topwin.com.tw) 即可,並於官網填妥參賽報名表及上傳作品至活動網站即可。
七、活動方法
1. 報名期間:104年06月15日(一)起至104年07月31日(五)止。
2. 一人最多可上傳5件之作品進行參選
八、評審作業
分為初賽及決賽兩階段,每一階段均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
九、評分標準
本活動旨在推廣美感教育宣導,評分項目及比重如下:
評分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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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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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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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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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本身之創意呈現及特色的展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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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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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感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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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美的反映、感受將以具體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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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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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符合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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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美感為創作主軸並延伸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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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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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創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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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原創性之設計及全新風格之呈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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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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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洽詢專線
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(02)2913-5533 #603
許
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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