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 -- 文化部「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」計畫
文化部「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」計畫

文化部「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」計畫

 

104年「你的故事.我的本事」

 

散文徵件活動簡章

 

一、說明

 

文化部自102年推動「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」計畫(以下簡稱本計畫),迄今已蒐錄8千餘則生命故事,希望挖掘民眾深埋於內心深處的記憶,透過網站分享給社會大眾,讓臺灣人認識臺灣人,進而凝聚國民的力量。有別於主流的歷史及詮釋,這些記憶故事不僅是個人生命史,更是社會、國家的重要記憶,這些生命點滴的拼圖總匯,就是國民記憶庫,就是真正的國史。

 

本事,是種盛行於80年代的戲院文宣;薄薄一張紙,短短幾行文字,道盡電影情節的酸甜苦辣。「你的故事我的本事」散文徵件活動,正是為鼓勵民眾主動探索這座豐沛的雲端記憶庫,將「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」網站(以下簡稱本計畫網站)蒐錄之生命故事,演繹創作成散文的「本事」,使臺灣人民的生命故事以不同面貌呈現,擴大民眾對個人生命史的關注,讓真誠的口述影音,匯聚為感動人心、凝聚情感的力量。

 

二、主辦單位:文化部

 

三、執行單位: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
 

四、徵選資格

 

(一)    不限年齡、性別皆可參加;限個人報名,每人限投一稿。

 

(二)    投稿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寫作,內容題材須取材自本計畫網站

 

(三)   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同仁不得參加。

 

五、徵件辦法

 

(一)    散文內容題材不限,惟須取材自本計畫網站,使用則數不拘利用時,須取得敘述者(說故事者)同意或授權,並請於報名表(附件一)內填寫取材之故事編號、標題等資訊

 

(二)    作品未曾於任何形式媒體(包含個人部落格、臉書)公開、發表、出版其全部或局部內容,嚴禁抄襲及代筆,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
 

(三)    作品規定

 

1.  以正體中文著述,字數限3000~5000字。

 

2.  A4紙張列印、左邊裝訂、直式橫書電腦繕打,規格以MS-Word 檔案格式編寫,內文中文字型12號標楷體,英文字型12Times New Roman,單行間距;以稿紙書寫者,務必字體工整、謄錄清楚。

 

3.  稿件請勿書寫繕打作者姓名或個人資料,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,違者不列入評選。

 

4.  本計畫網站國民記憶庫--臺灣故事島 http://storytaiwan.tw

 

六、評審方式

 

聘請專家學者共5人,組成評審委員會;分初審、複審兩階段審查,依序位法擇優錄取前3名作品,備取3名。

 

(一)    初審:資格審查,由執行單位審定。

 

(二)    複審:作品審查,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決議。

 

(三)    作品如皆未臻水準,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。

 

七、獎勵辦法

 

(一)    獎金

 

擇優錄取前3名作品,獎額如下:

 

獎項

 

金賞

 

銀賞

 

銅賞

 

獎項

 

5萬元

 

3萬元

 

2萬元

 

(二)    公開發表

 

得獎名單將本計畫網站公告,並召開作品發表記者會;獲獎作品將刊登於本計畫網站、中時電子報,金賞作品將於「聯合文學」刊登發表。

 

八、參加方式

 

(一)    一律採通訊報名。

 

(二)    報名者需自行下載報名表(附件一),並連同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(附件二)、作品紙本(一式六份)或電子檔案光碟,一併於1041030日(五)下午5時前(郵戳為憑),掛號郵寄至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14樓(南棟),「臺灣故事島:你的故事.我的本事散文徵件小組」收,逾期恕不受理。

 

(三)    作品收件後,即依序編號,不得更換稿件或退件。

 

九、徵件期程

 

(一)    徵件期間:10483日(一)起至1041030日(五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
 

(二)    審查期間:104112日(一)至1041127日(五)。

 

(三)    徵選結果公布:預定104121日(二)下午同步公告於本計畫網站及「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」,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徵選結果與頒獎時間及地點。

 

十、注意事項

 

(一)    投稿散文內容須取材自本計畫網站內所蒐錄之故事,取得敘述者(說故事者)同意或授權

 

(二)    為擴大本計畫推廣成效,參選者所附作品,應承諾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、地域之非營利使用,並可再授權第三人於非營利目的下使用,不另支稿費。

 

(三)   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底稿,恕不退件。作品若有翻譯、抄襲他人作品,或冒名頂替情形,主辦單位得公布於媒體、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,所產生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。

 

(四)    參加者經查核資格不符、報名資料未依規定備齊繳交、作品偏離或不符本計畫、內容有違背公序良俗或挑起社會對立、經他人檢舉或告發、涉及侵害著作權、專利權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虞者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其參加資格權利。得獎者須另提供詳細之個人資料、照片及得獎感言。

 

(五)    參加者填寫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後,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,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,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,不移作他用。

 

(六)    獎金支付時,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。得獎者獲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,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10%稅額(外籍人士20%),若得獎者拒絕繳納代扣稅額,則視為放棄得獎權益,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。

 

(七)    活動期間,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變更、終止本活動及獎項增減之權利。

 

十一、聯絡方式

 

臺灣故事島:你的故事我的本事散文徵件小組,活動專線:(028521-2341,或洽本計畫客服專線:0800-66-00-55

 
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:0012:00,下午13:3018:00

 

十二、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。

 

公告處室 : 圖書館 公告組別 : 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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